活動期間
2025-11-01~2025-11-30
2025/11/1-11/30刷台新銀行信用卡,繳納地價稅免收手續費,再享優惠:
繳納地價稅,不限金額分3期0%(需登錄)
※適用通路:網路、電話語音刷卡繳納。
※登錄期間:2025/10/31(五) 10:00~11/30(日) 23:59
※適用通路:網路、電話語音刷卡繳納。
※登錄期間:2025/10/31(五) 10:00~11/30(日) 23:59
- 新戶繳地價稅,加碼4.5%
活動辦法:新戶於活動期間內透過網路指定連結申辦街口聯名卡正卡,2025/12/31前透過街口APP繳納地價稅加碼4.5%,回饋上限900元街口幣!
詳閱官網
- 滿額享最高1.15%
※每月限量10,000名,名額判別依系統「領取」時間為準,若無法領取則表示已額滿(先領先贏)。
詳閱官網
活動期間:2025/11/1-11/30
活動期間以 icash Pay 於合作通路一般消費滿3,000元,並使用 icash Pay App綁定台新信用卡繳納「114年度地價稅」,該地價稅金額享最高5% OPENPOINT 回饋
※活動為2%一般+3%加碼:【一般回饋】每戶回饋上限 100 點,總活動點數上限40萬點;【加碼回饋】每戶回饋上限 100 點,總活動點數上限20萬點
※本活動由愛金卡提供,活動詳情請洽愛金卡網站
詳閱官網
活動期間以 icash Pay 於合作通路一般消費滿3,000元,並使用 icash Pay App綁定台新信用卡繳納「114年度地價稅」,該地價稅金額享最高5% OPENPOINT 回饋
※活動為2%一般+3%加碼:【一般回饋】每戶回饋上限 100 點,總活動點數上限40萬點;【加碼回饋】每戶回饋上限 100 點,總活動點數上限20萬點
※本活動由愛金卡提供,活動詳情請洽愛金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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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口APP綁定街口卡,繳地價稅
Step 2 點選【地方稅】
Step 3 輸入帳單條碼→即可進行繳費
- 網路繳納(Paytax)
Step 2 點選網頁右上方【線上繳稅】→再點選【地價稅】
Step 3 輸入相關資料點選【確認】→即可進行繳費
- 電話語音
Step 2 請輸入服務代碼【166#】
Step 3 選擇繳納稅別-地價稅【4】、信用卡繳納【1】
Step 4請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訊
注意事項
- 繳地價稅 : 刷台新銀行信用卡免收手續費,不提供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 【不限金額分3期0利率】活動說明:
- 本優惠僅適用【網路繳稅(https://paytax.nat.gov.tw/)或電話語音】刷卡繳納,不適用其他支付方式或通路繳納(如街口支付APP、悠遊付APP、便利商店、臨櫃等)。
- 活動登錄:請正卡持卡人於2025/10/31(五) 10:00~11/30(日) 23:59前往台新銀行官網、Richart Life APP登錄【地價稅分期活動】,逾期未登錄者視同放棄,恕不得要求補登參加或變更回饋內容
- 分期設定金額:將於個人「永久信用卡額度可用餘額內」申請辦理,若繳稅刷卡金額超過信用卡額度可用餘額,將無法成立分期,並改以一次付清入帳。超出永久額度交易均不適用分期。
- 【icash PAY APP繳費,享最高5%回饋】、【街口APP繳費,新戶享加碼4.5%回饋】、【街口APP繳費,滿額享最高1.15%街口幣】活動詳情以活動官網公告為準,可繳納縣市以街口支付APP公告為準。
- 倘信用卡持卡人發生以下事項,則不予回饋:產生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者。
- 詳細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依台新銀行官網公告為準,台新銀行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與本活動之權利。
- 以上幣別均為新臺幣。
【6-12期年利率最優5%起】活動說明:
- 單筆分期需於交易成立後且結帳日前一日(含)申請,已結帳帳款無法分期付款。廠商請款當天若遇結帳日,因系統結帳作業關係,該筆消費交易將會整筆金額列於當期帳單上。故當期帳單繳款計算範例:總應繳金額=原總應繳金額-該筆交易金額;最低應繳金額=原最低應繳金額-(該筆交易金額/10),若有繳款問題懇請聯繫台新銀行客服協助。
- 啟用分期功能,須填寫【信用卡分期功能申請書】,惟實際執行分期交易前尚需透過台新銀行提供之通路辦理相關指定程序,始得正式成立分期交易。
- 持卡人須依其持有之正、附卡分別辦理單筆分期申請,申請最低限額1,000元起。台新銀行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持卡人分期訂單成立,並將每月分期未下帳資訊揭露於正卡人信用卡帳單。
- 持卡人之分期交易於特約商店請款後,若於交易日後45日內發生退貨或部份退貨之情形時,台新銀行將無息退還分期利息,已分期交易會自動提前清償且將剩餘未清償金額全部一次下帳並揭示於信用卡帳單。但若係持卡人自行提前清償該分期帳款者,不得要求台新銀行退還該分期利息。如單筆分期變更或終止,已完成之分期消費款項,持卡人仍應依交易時所設定之期數及消費最低限額繳付分期款項。已申請單筆分期之分期交易,可於7日內來電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取消,無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利息。
- 持卡人若因故終止本分期契約,且未持有其他台新銀行信用卡得供單筆分期帳款入帳者,台新銀行將給予最多六期之緩衝期,原有之分期期付金仍維持原約定金額按月下帳,並自終止契約後第七期起,將剩餘之分期帳款納入該期帳單之總應繳金額;終止本分期契約後,持卡人應繳金額未全額繳清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仍維持有效。若持卡人有違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即不得享有台新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分期付款,應一次付清剩餘未到期之帳款。
- 下列交易不可承作單筆分期:已成立分期交易之每期應繳金額、預借現金、餘額代償金額、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包含因臨時調整額度而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循環信用利息、所有費用、違約金、定期定額申購基金帳款、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款項等、基金等透過台新銀行申請之固定扣繳及其他分期專案等消費,或台新銀行另行公告之不可承作項目,皆不得納入辦理。
- 各分期產品每期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均應計入每期最低應繳款項,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倘不足清償時,就抵沖後之本金餘額列為次期信用卡帳單之前期未繳金額,並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相關約定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遲延利息以申請人適用之循環信用利率計算,揭露於各期信用卡帳單)。如有溢繳將抵付次期帳單之應繳金額,申請人不得要求抵沖分期產品各期帳款之未到期金額。
- 若有提前結清分期款項之情形,台新銀行得收取提前清償作業費:(1)已入帳期數1~5期:收取300元;(2)已入帳期數6~11期:收取200元。
- 單筆分期之提前清償作業費、利息,皆不列入「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之紅利回饋。
- 雙幣信用卡目前暫不提供各項分期功能,包含卡片、單筆與帳單分期。
- 台新銀行持卡人之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本金、手續費或利息將不列入現金回饋、點數、里程數及廠商回饋(如:街口幣/遠傳幣…)計算,以各卡別公告為準。
- 本注意事項未約定之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 台新銀行保留核准持卡人申請單筆分期專案與否之權利,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台新銀行保留終止及變更本專案內容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