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2026-05-01~2026-05-10
指定店櫃累計消費滿額,即享雙重回饋
活動日期: 5/1(五)-5/10(日)
兌換地點: 大道東1F服務中心
活動期間,新光三越會員持台新銀行同一信用卡,於指定店櫃累計消費滿額,即享雙重回饋:
兌換地點: 大道東1F服務中心
活動期間,新光三越會員持台新銀行同一信用卡,於指定店櫃累計消費滿額,即享雙重回饋:
- 累計滿10,000元 贈500元電子抵用金(每人每卡限兌換乙份,限量100份)
- 累計滿15,000元 贈環保餐具+吸管組(限量30份,每人每卡限兌換乙份,並可與500元電子抵用金並行兌換)
活動期間:2026/1/1 – 2026/6/30之消費適用
活動期間於新光三越消費,刷台新Richart卡,並切換「大筆刷」方案,享3.3%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無上限。詳見Richart卡網頁
活動期間於新光三越消費,刷台新Richart卡,並切換「大筆刷」方案,享3.3%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無上限。詳見Richart卡網頁
店家資訊
| 店家網站 | http://www.skmpark.com/ |
|---|---|
| 店家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四路100號 |
注意事項
【電子抵用金】(1)每次折抵金額以100元為單位,低於100元時無法使用,恕不找零及折換現金,持電子抵用金消費不另開發票。
(2)本電子抵用金使用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止。
(3)本電子抵用金不得現抵,限下次消費時使用。
(4) 本電子抵用金儲存於新光三越會員APP内並限於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店內使用,除H&M、UNIQLO、湯姆熊、奧斯丁夢想樂園、全家便利商店、健身工廠、滾吧、肖跳、國賓影城、寶雅、藏壽司、大創、Standard Products、SNOWIN滑雪學校、鈴鹿賽道樂園、館內外停車場及非開立SKM Park Outlets 高雄草衙發票之櫃位外,皆可使用。上述未盡詳述店櫃,以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或現場店櫃公告為準;請於結帳前詢問店櫃人員確認。
(5)若顧客辦理退換貨後,累計消費金額未達10,000元,則需退還500元電子抵用金。
(6)若500元電子抵用金已使用或無法退回,顧客需退還等值現金。
(7)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其它未盡事宜以店內公告為準。
【滿額禮贈品】
(1)若顧客辦理退換貨後,累計消費金額未達15,000元,則需退還滿額贈品。
(2)若贈品已使用或無法退回,顧客需退還等值現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