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2024-11-01~2024-11-30
★ 2024/11/1~11/30於指定通路刷台新信用卡繳納地價稅,0手續費 ★
- 2024/11/1-11/30地價稅刷台新信用卡單筆滿1,000元,可分3、6、12、18、24、30期,年利率5%~15%。
- 筆筆享1%街口幣無上限:
※於每筆消費款項入帳於信用卡帳單後,起算約五個營業日,1%街口幣回饋記入持卡人於街口支付APP之街口幣帳戶。
- 新卡獨享 週三繳費最高3%:
(限6個月內未持有街口聯名卡之新核卡卡友,以核卡90天內交易合併計算,3%回饋含1%無上限+活動加碼2%上限100元街口幣)
※最高3%街口幣含一般消費回饋1% + 週三加碼回饋2%(上限100元街口幣)
※週三加碼2%:限新核卡90天內,且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於次月底前回饋
※此為街口聯名卡權益回饋,回饋方式及活動細項悉依公告為準,繳稅前請至台新銀行官網詳閱相關規定
※街口繳費不適用地價稅分期活動
一、網路刷卡:
Step 1 - 進入繳稅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
Step 2 - 點選網頁【線上繳稅】-> 再點選【地價稅】
Step 3 - 輸入繳款資訊
二、電話語音
Step 1 - 撥打電話412-1366(電話號碼屬六碼地區則為411-366)
Step 2 - 輸入服務代碼 :【地價稅166#,再按4】
Step 3 - 依語音指示輸入相關資訊
*建議事先備妥信用卡及繳稅單,以利順利進行操作
三、街口支付APP
Step 1 - 打開 街口支付選【繳費】
Step 2 - 點選【地方稅】
Step 3 - 選擇輸入或掃描帳單上條碼,進行繳款
Step 1 - 進入繳稅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
Step 2 - 點選網頁【線上繳稅】-> 再點選【地價稅】
Step 3 - 輸入繳款資訊
二、電話語音
Step 1 - 撥打電話412-1366(電話號碼屬六碼地區則為411-366)
Step 2 - 輸入服務代碼 :【地價稅166#,再按4】
Step 3 - 依語音指示輸入相關資訊
*建議事先備妥信用卡及繳稅單,以利順利進行操作
三、街口支付APP
Step 1 - 打開 街口支付選【繳費】
Step 2 - 點選【地方稅】
Step 3 - 選擇輸入或掃描帳單上條碼,進行繳款
注意事項
- 本活動限使用台新信用卡(不含簽帳金融卡)。
- 地價稅刷卡免收手續費,亦不提供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 【街口支付APP】繳納區域排除繳納宜蘭、澎湖、金門、馬祖。街口聯名卡繳費活動為街口聯名卡權益回饋,活動詳閱台新銀行官網。
- 地價稅「延後付款」說明:凡於2024/11/1 ~ 2024/11/30使用【網路或電話語音刷卡】繳納「地價稅」,因各地稅捐機關統一辦理請款作業,故該筆「地價稅」帳款將統一入帳日」列示於持卡人帳單。實際繳納日期,則依各持卡人帳單週期之「繳款截止日」而定。
- 在不可歸責台新銀行或不影響持卡人權益情形下,台新銀行保留隨時變更或終止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
- 以上幣別均以新臺幣計算。
【最高分30期】
- 單筆分期需於交易成立後且結帳日前一日(含)申請,已結帳帳款無法分期付款。廠商請款當天若遇結帳日,因系統結帳作業關係,該筆消費交易將會整筆金額列於當期帳單上。故當期帳單繳款計算範例:總應繳金額=原總應繳金額-該筆交易金額;最低應繳金額=原最低應繳金額-(該筆交易金額/10),若有繳款問題懇請聯繫台新銀行客服協助。
- 啟用分期功能,須填寫【信用卡分期功能申請書】,惟實際執行分期交易前尚需透過台新銀行提供之通路辦理相關指定程序,始得正式成立分期交易。
- 持卡人須依其持有之正、附卡分別辦理單筆分期申請,申請最低限額1,000元起。台新銀行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持卡人分期訂單成立,並將每月分期未下帳資訊揭露於正卡人信用卡帳單。
- 持卡人之分期交易於特約商店請款後,若於交易日後45日內發生退貨或部份退貨之情形時,台新銀行將無息退還分期利息,已分期交易會自動提前清償且將剩餘未清償金額全部一次下帳並揭示於信用卡帳單。但若係持卡人自行提前清償該分期帳款者,不得要求台新銀行退還該分期利息。如單筆分期變更或終止,已完成之分期消費款項,持卡人仍應依交易時所設定之期數及消費最低限額繳付分期款項。已申請單筆分期之分期交易,可於7日內來電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取消,無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利息。
- 持卡人若因故終止本分期契約,且未持有其他台新銀行信用卡得供單筆分期帳款入帳者,台新銀行將給予最多六期之緩衝期,原有之分期期付金仍維持原約定金額按月下帳,並自終止契約後第七期起,將剩餘之分期帳款納入該期帳單之總應繳金額;終止本分期契約後,持卡人應繳金額未全額繳清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仍維持有效。若持卡人有違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即不得享有台新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分期付款,應一次付清剩餘未到期之帳款。
- 下列交易不可承作單筆分期:已成立分期交易之每期應繳金額、預借現金、餘額代償金額、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包含因臨時調整額度而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循環信用利息、所有費用、違約金、定期定額申購基金帳款、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款項等、基金等透過台新銀行申請之固定扣繳及其他分期專案等消費,或台新銀行另行公告之不可承作項目,皆不得納入辦理。
- 各分期產品每期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均應計入每期最低應繳款項,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倘不足清償時,就抵沖後之本金餘額列為次期信用卡帳單之前期未繳金額,並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相關約定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遲延利息以申請人適用之循環信用利率計算,揭露於各期信用卡帳單)。如有溢繳將抵付次期帳單之應繳金額,申請人不得要求抵沖分期產品各期帳款之未到期金額。
- 若有提前結清分期款項之情形,台新銀行得收取提前清償作業費:(1)已入帳期數1~5期:收取300元;(2)已入帳期數6~11期:收取200元;(3)已入帳期數12期(含)以上免收,並計入信用卡帳單收取,倘若為0利率專案活動,則無提前清償作業費。
- 單筆分期之提前清償作業費、利息,皆不列入「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之紅利回饋。
- 雙幣信用卡目前暫不提供各項分期功能,包含卡片、單筆與帳單分期。
- 台新銀行持卡人之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本金、手續費或利息不列入現金回饋、點數、里程數及廠商回饋(如:街口幣/遠傳幣…)計算,以各卡別公告為準。承作單筆消費分期非0利率則仍可享有現金回饋、點數、里程數及廠商回饋優惠。
- 本注意事項未約定之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 台新銀行保留核准持卡人申請單筆分期專案與否之權利,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台新銀行保留終止及變更本專案內容之權利。
- 以上幣別均為新臺幣。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100元,以100元計算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09月01日 ●本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單筆消費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5%-15%